凯文·韦斯利·拉夫(Love)的一次恶作剧,终于让媒体意识到了这个白人新秀的存在。进入NBA几个月来,他说几乎没有几个人愿意和他说话。
恶作剧的过程,是他在明尼阿波利斯市中心,用玩具枪击打一位路人。完全出于无聊,完全出于他想用这种街头混混的方式,去求得队友们的认同。这位新秀穿着越来越离谱花哨,大金链子各种珠宝满身乱挂。走进更衣室里,他的HipHop乐声,要比其他队友都更喧嚣。他甚至不愿意再以闻名大学篮坛时那种积极勇悍的防守,来在球场上展现自己的风貌。
拉夫孤独,因为他是一个非洲裔社会族群里的白人。
他是一个世家子弟,父亲斯坦·拉夫是1971年NBA首轮第9位新秀,在华盛顿子弹、湖人和其时ABA的马刺都打过球,但26岁即告退役。伯父迈克·拉夫更是大名鼎鼎的乐队Beach Boys创始人。他名字当中的韦斯利,是父亲为他取名时,表达对好友韦斯利·昂斯沃斯的尊敬。昂斯沃斯正是华盛顿子弹队1978年NBA夺冠时的铁血队长。拉夫性格里多少有点反叛,但却是一个勤奋上进的大学球员,他去UCLA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想多向大学篮球宗师约翰·伍登求教。
在2008年以第五新秀高位成为职业球员,拉夫在内线的力量和勤奋,本是众所看好的优点。可是真正进入到职业篮坛,他突然迷失了。因为他进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文化环境。在NBA的世界里,肤色是他的问题,球风是他的问题,习俗和谈吐都是他的问题。
他从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哪怕篮球教育,也是学院派的,和街头篮球派头格格不入。他说话发音清晰完整,绝对不是痞子阿姆和贾斯汀那种矫饰的“白人黑口音”不同,初进更衣室,他未必能听懂队友们在说什么。最要命的是他打球的风格。拉夫速度不快、弹跳也赶不上很多黑人队友,但他的整体意识和战术执行力都不错,作为一个新秀替补球员,场均23.3分钟内,能达到9.3分8.6个篮板,可是拉夫觉得自己的打法一点都不酷——他或许还会想,倘若一直这么打下去,自己和白人队友“疯狗”马克·马德森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