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上轮联赛辽宁宏运(微博)队与广州恒大(微博)队出现的风波进行了研讨,在听取了恒大俱乐部的陈述之后,纪律委员会又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监督报告进行了复议,最终决定对穆里奇(微博)停赛5场、罚款2万5千元,而国脚郜林(微博)并未受到任何处罚。
视频-肇俊哲逼抢引推搡 穆里奇恶意揪头发逃处罚
媒体来源:新浪体育
在上周五的中超联赛之中,辽宁宏运队主场迎战广州恒大队队,在比赛之中多次出现火爆场面,主裁判马宁也出示了多张黄牌,其中比赛之中发现的两处关键情况也极具争议。
其一,在比赛之中出现了恒大外援穆里奇在双方球员发生争执的情况下用手揪到辽宁队球员肇俊哲(微博)的头发,导致场面出现混乱。尽管主裁判马宁没有给穆里奇任何处罚,但辽足俱乐部在赛后根据比赛录像向中国足协提出申诉,认为穆里奇有明显侵犯肇俊哲的动作,要求对穆里奇进行追加处罚。
其二,由于恒大球员郜林在进球之后跑到助理裁判面前喊叫,当值主教练马宁向郜林出示了一张黄牌。对于郜林当时的动作与言语,中国足协也希望仔细了解郜林当时到底说了什么。
针对这两点,足协纪律委员会要求恒大8月16日来到足协就这两点情况进行。16日上午9点半,在恒大俱乐部董事长刘永灼的带领下,包括穆里奇、郜林在内的总共6名恒大人员来到足协,向纪律委员会陈述了当时的情况。对于穆里奇的行为,恒大的解释是当时在混乱之中穆里奇并不是有意去侵犯辽足球员。对于郜林当时的言行,恒大表示,郜林当时是向边裁询问此球是否越位,结果得到边裁的回复这是一个好球。
在恒大进行了情况说明之后,纪律委员会的6名委员又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监督报以及比赛之中的慢镜头回放进行了复议,最终认定穆里奇违反纪律处罚第54条,属于向对方球员实施暴力、但没有造成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因此处以停赛5场、罚款2万5千元的处罚。
对于郜林的言行,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以及比赛监督与裁判监督的报告,并未发现郜林有任何指责、谩骂裁判员的非道德行为,因此郜林的行为并不涉及追加处罚,故不对郜林进行任何处罚。
附:关于对广州恒大俱乐部运动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关于对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运动员
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1年8月13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十轮第158场辽宁足球俱乐部宏运队与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广州恒大队的比赛在沈阳市铁西体育场进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及录像,比赛进行到45分钟时,因场上双方球员产生争执,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广州恒大队11号运动员穆里奇对辽宁足球俱乐部宏运队9号运动员肇俊哲实施暴力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广州恒大队11号运动员穆里奇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五场;
二、罚款人民币25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